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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能力竞赛(以下简称HR竞赛),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的一级学会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人力资源开发领域具有权威性和影响力的国家级社会团体)主办,采用团队竞赛的方式综合考察学生的人力资源专业知识,分析决策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是全国人力资源管理领域影响范围最广的专业性赛事。
截至2024年,HR竞赛已经经历了9年的发展,参赛院校占开设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92.7%,专业覆盖率高,是全国影响力最大的人力资源竞赛。
历届区域赛(省赛)参赛规模如图1:
在竞赛的同期,竞赛组委会还专门针对指导教师举办了各类高峰论坛与实践研讨会,为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专业教师的实践教学与学术研讨提供交流平台,会上各高校教师就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改革进行探讨,不仅提高了教师的专业教学水平,更加促进了高效人力资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
历届区域赛(省赛)高峰论坛参会教师人数统计如图2:
经过不断探索研究,为保障竞赛学生更好的学习训练,扩大院校的选拔面,从第三届竞赛开始,技术支持方提供了免费的模拟对抗平台,经网络数据平台记录,历年人力资源管理竞赛模拟对抗参与数据如图3,2024年据后台数据显示,各类选拔赛前期1-2个月,每日参与用户数均超过6000人。
经过主办方、技术支持单位及全国各高校的共同努力,历经9年的HR竞赛实际组织与实施,不断摸索,目前可以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HR竞赛从无到有,开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全国性赛事的先河HR竞赛源起于2015年湖北、山东、上海三省市区的区域赛尝试,彼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人力资源学会、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上海理工大学等主办单位,不约而同的尝试进行了人力资源学科的区域专业赛事,属于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能力竞赛的萌芽期。
2016年,由于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在全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院校中,拥有较为深厚的影响力和较好的口碑,萌芽期的几个区域赛主办方、技术支持单位,共同找到研究会,与研究会商议发起全国性大赛。
经半年酝酿、方案打磨,于2016年发起了首届全国大学生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能力竞赛,首届竞赛由浙江嘉兴大学承办,浙江精创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并确定2017年第二届全国大赛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承办,上海踏瑞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自此,便诞生了中国首个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全国性大学生竞赛项目。
2.办赛经验与专业性逐步成熟自2015年HR竞赛举办以来,主办方、协办方、技术支持单位,经历了不同版本的赛事方案迭代。
(1)纯软件模拟期,第一届、第二届,即使用模拟经营软件,进行现场上机操作对抗,该时期的比赛,组织实施较为简单,但观赏性欠缺。
(2)软件模拟操作+方案设计+现场答辩期,第三届至第七届,主办方在各方努力下,逐步打造了新的赛事环节,赛事作品较为完善,赛事观赏性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参赛院校满意度持续提高。
(3)数字化融合期,自第八届起,两家技术支持单位都在努力改造赛事平台,在以上优秀传承的基础上,充分融入数字化因素,体现数字化亮点。
(4)在竞赛的同期,还专门针对指导教师举办了高峰论坛,以为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专业教师的学术研讨提供交流平台,会上各高校教师就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实践教学改革进行探讨。
3.参赛规模持续扩大HR竞赛自举办以来,参赛省份从的一开始的30个省级行政区域到如今的全面覆盖;参赛院校从一开始的203所到如今的521所;省初赛学生数从一开始的1068到如今的7795;高峰论坛教师参与数从一开始的398人到如今的1592人。可见,HR竞赛的参数规模越来越大,越来越受到高校、教师、学生的认可。
4.高校认定与认可程度不断提升截止2024年,HR竞赛参赛院校占开设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92.7%,专业覆盖率高,高校认定与认可程度不断提升。虽然HR竞赛在30%以上的学校可被认定为C类赛事,但在95%以上的参赛院校,都被列为该专业首要支持的专业赛事。
5.厅级赛事背书逐步起势截至目前,竞赛已得到全国16个省市教育厅认可(详见文件),其中11个教育厅将其列为省级竞赛,包括四川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厅、辽宁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厅、广西省教育厅、云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厅、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财经教育委员会、黑龙江省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6.社会认可度大幅度提升(1)高级别社会媒体的宣传
(2)全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科班毕业生简历中,随处可见该赛事获奖经历的倍数
(3)越来越多的社会企业找到主办方、技术支持单位,开展战略合作,表达了对赛事的高度重视和认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国大学生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能力竞赛(以下简称“HR竞赛”)由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主办。
第二条 大赛宗旨与目的:通过大赛搭建一个政府、院校、企业共同参与的实践育人交流平台,为师生创造更多展现自我的平台,让师生在参与、体验中感悟企业决策规律,提升分析能力、执行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树立并增强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和责任意识,提升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能力,锻炼分析决策与团队协作能力,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丰富大学校园文化,推动创新人才培养,推动高校实践教学改革。
第三条 大赛重大决策及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设立全国大学生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能力竞赛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竞赛的全面工作及发展。
第五条 理事会职责
1.审议、修改竞赛章程等比赛相关文件;
2.确定技术支持单位;
3.决定竞赛承办高校;
4.决定竞赛的冠名、赞助单位等相关问题;
5.组建竞赛组织委员会;
6.举办高峰论坛、举办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研讨会;
7.处理关于竞赛项目的其它重要事项。
每届竞赛之前,由竞赛理事会组建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评选工作组、申诉工作组及组委会办公室。
第六条 组委会由理事会、承办单位、指协办单位等有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主办单位推举组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指导单位、协办单位分别推荐组委会委员。
第七条 组委会职责
1.组织成立评选工作组、申诉工作组和组委会办公室;
2.审批支出、监管大赛各项支出;
3.处理竞赛组织工作中的各项具体问题;
4.收集、整理、归档竞赛活动的各种信息;
5.对竞赛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向理事会报告;
6.处理其它应由组委会解决决的事项。
第八条 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按照大赛章程、大赛工作方案,协调承办高校共同组织大赛各项工作并及时向组委会报告工作进展。组委会办公室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九条 组委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执行组委会决定,负责起草、发送大赛有关文件;
2.负责评选工作组、申诉工作组和承办院校的统筹与协调;
3.对大赛的各项筹备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和推进;
4.负责邀请组委会拟订的评选工作组成员,并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组织;
5.负责拟写各类公函文档;
6.负责大赛的财物预决算、日常财物结算及报销程序,接受组委会监督;
7.负责监督承办院校的赛事组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赛事会务组织、宣传、媒体接洽、观众组织等事宜。
第十条 评选工作组由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选工作组设组长、副组长、组员若干名。组长、副组长由主办单位委派。评选工作组在本章程和评选规则规定的原则下,独立开展评选工作。
第十一条 评选工作组职责
1.负责对大赛提供技术和专业知识支持,包括技术平台、评分标准、评奖办法等;
2.负责大赛的评选工作。
第十二条 组委会设申诉工作组,负责处理大赛申诉和其它异议。申诉工作组设组长、副组长、组员若干名。组长、副组长由主办单位委派。
第十三条 申诉工作组职责
1.负责处理有关比赛题目及评选工作中的异议问题;
2.负责处理大赛申诉,集体审议做出最终处理意见;
3.申诉工作组可授权组委会办公室执行最终处理意见;
4.对整个比赛过程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 申诉人需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申诉工作组将对申诉人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申诉工作组不受理匿名质疑申诉。
第三章 赛程与赛制
第十五条 竞赛每年举办一届。
第十六条 竞赛分为校赛、省赛/区域赛和全国总决赛,设置研究生组、本科组、高职组。
第四章 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第十七条 全国高等学校(含本科和高职高专类院校)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专业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十八条 大赛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以相关正式文件为准。各高校可通过ttp://www.hrc.hrdchina.org/进行报名。
第十九条 参赛团队和选手可安排指导教师。每支参赛队指导教师限两名。
第二十条 参赛选手和作品资格审查由参赛选手所在院校负责。一旦发现不符合参赛要求的选手,或经核实有作假、舞弊、作品抄袭等情况,将直接取消该高校奖项评选资格及下一届比赛参赛资格。
第五章 奖项设置与奖励办法
第二十一条 奖项设置,大赛为参赛队伍和成员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项对应所占比例为10%、20%、30%;另对获奖队伍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第二十二条 组委会对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组委会对获奖团队及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奖牌。
第六章 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三条 大赛对参赛队伍收取一定数额的评审费。
第二十四条 大赛经费来源:承办院校、技术支持单位、赞助商、参赛队伍评审费及其他渠道。
第二十五条 各支代表队在参赛过程中产生的交通、住宿、调研等费用原则上由所在参赛单位给予支持。
第七章 纪律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若出现违反大赛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的行为,按大赛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七条 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承办单位、评选工作组、申诉工作组和参赛高校等应严格遵守大赛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竞赛承办单位有权以“全国大学生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能力竞赛”名义寻求赞助,但赞助事宜需上报理事会同意。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首届全国大学生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能力竞赛组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